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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费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

【公示信息】发布时间:2020-03-23浏览:905

会费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

会费是联盟事业发展的重要经费来源,根据《章程》规定,会员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,为加强会费的及时收取及合理支出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会费收取原则

1.根据会员单位在联盟承担的责任和权利按级差分档收取。

2.根据国民收入水平和物价水平以及联盟开展服务活动的需要,明确会费分档标准。

二、会费标准

2018116日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,具体如下:

理事长:50000/

副理事长、监事长:20000/

理事:10000/

会员:5000/

三、交纳会费的时间和办法

1.会员按年度交纳会费。

2.老会员每年531日前交纳本年度会费。

3.新会员在批准入会后10个工作日内交纳会费。

4.每年年初,联盟会员部将下发通知,告之交费方式。

四、会费的使用与管理

1.联盟会费使用按联盟《财务管理制度》执行,并接受会员单位和联盟监事会的监督和管理.

2.联盟会费按《章程》规定全部用于联盟开展活动和工作人员必要的工资与福利。

五、其他

1.根据《章程》,会员一年无故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。

2.本办法自2018116日起实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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