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示信息】发布时间:2020-03-23浏览:905
会费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
会费是联盟事业发展的重要经费来源,根据《章程》规定,会员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,为加强会费的及时收取及合理支出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会费收取原则
1.根据会员单位在联盟承担的责任和权利按级差分档收取。
2.根据国民收入水平和物价水平以及联盟开展服务活动的需要,明确会费分档标准。
二、会费标准
经2018年1月16日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,具体如下:
理事长:50000元/年
副理事长、监事长:20000元/年
理事:10000元/年
会员:5000元/年
三、交纳会费的时间和办法
1.会员按年度交纳会费。
2.老会员每年5月31日前交纳本年度会费。
3.新会员在批准入会后10个工作日内交纳会费。
4.每年年初,联盟会员部将下发通知,告之交费方式。
四、会费的使用与管理
1.联盟会费使用按联盟《财务管理制度》执行,并接受会员单位和联盟监事会的监督和管理.
2.联盟会费按《章程》规定全部用于联盟开展活动和工作人员必要的工资与福利。
五、其他
1.根据《章程》,会员一年无故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。
2.本办法自2018年1月16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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